近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正式签署《沪苏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备忘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正式签署《苏皖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备忘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这两份备忘录,沪苏、苏皖在省界毗邻地区的跨界河湖,将借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跨界水体联合保护和水污染协同防治方面的创新制度和经验做法,复制、推广、深化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共治机制,推进跨界水体一体化共保联治。

这是长三角示范区生态环境领域一体化制度创新成果加速复制推广的又一生动案例。这背后有怎样的故事?

什么是“跨界水体联保共治”

上海青浦最西端的金泽镇与苏州吴江汾湖高新区的交界处,一汪碧水波光粼粼,连接起元荡湖与太浦河。这片2900亩的水域拥有一个极富江南韵味的名字:雪落漾。

很难想象,如今这片清澈沉静的水面,曾一度沦为水葫芦泛滥的“两不管”地带。过去雪落漾的中轴线上,一排矮矮的木桩架着围网,让湖泊管理产生“一分为二”的割裂感。界湖两岸原先在管理体制机制、管养范围标准、财政投入等方面均有不同,如今同一个交界河湖,同一个养护标准,同一个管养单位,同一把尺子监督考核,真正做到“一体”治水。而这些,都离不开“跨界水体联保共治”机制。

什么是“跨界水体联保共治”?源起2020年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以下简称《联保方案》)。2020年9月30日,沪苏浙两省一市生态环境、水利(务)局(厅),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联保方案》。

《联保方案》以示范区和协调区47个跨界河湖为重点,建立六大领域13项具体工作机制。三年来,各项工作制度持续深化完善,示范区“一河三湖”等重点跨界水体实现了联保共治机制的全覆盖。

比如,在联合河(湖)长制方面,全国首创、联合印发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及配套制度,示范区跨界水体联合巡河、联合管护、联合监测、联合执法、联合治理“五大机制”不断健全。在联合监管机制方面,以太浦河为重点,兼顾其他重点跨界水体、水乡客厅等重点流域、区域,以及水资源调度、污染源监管等重点领域,通过统一监管范围、监管标准、监管规则,构建比较健全的重点跨界水体联合监管机制。在数据共享机制方面,签订《示范区公共数据“无差别”共享合作协议》,编制生态环境质量月报和年报,构建示范区智慧大脑生态环保平台、示范区联合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实现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水利(务)信息及时共享。

“制度创新良种”向周边撒播

经过近3年实践,围绕重点跨界水体联保共治机制的制度创新,示范区积累了丰富经验。据悉,这些诞生于示范区的“制度创新良种”,将在沪苏、苏皖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中得到充分复制借鉴,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比如——

轮值联席会议制度,沪苏、苏皖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将参照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建立轮值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推进跨界水体共保联治相关事项。

协同保护与治理,参考示范区联合监管机制经验,沪苏、苏皖交界地区将强化跨界河湖周边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工业和园区、船舶、港口码头等污染治理,共同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推进跨界水体污染协同治理。

完善联合监测、监控,参考示范区联合监测经验,沪苏、交界地区将加强跨界水体水质监测站点的统筹布局和联合监测,依托联合河(湖)长制,优化联合监测断面,苏皖交界地区将共商跨界河湖监测断面设置和水质目标、共同制定跨界区域水质监测方案,形成水环境监测一张网。

推动联合执法,将参照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沪苏、苏皖两省市相邻市、县(市、区)将常态化开展跨界河湖巡查,视情开展跨界河湖区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行为。

推进信息共享,沪苏、苏皖交界地区将借鉴示范区数据共享的成功经验,有序推进跨界水体现有监测信息共享、并逐步扩大共享范围。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许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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