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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纠正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主题)
中工网北京5月30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杨召奎)在民法典颁布三周年之际,为更好履行民法典赋予的职责,防范和纠正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市场监管总局日前修订出台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以合同行政监管这一“小切口”,谋划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大文章”,重点从4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夯实合同行政监管的法治基础,包括加强对利用合同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监管,列明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以恶意串通、贿赂、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等禁止情形,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格式条款的规制。
同时,禁止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作出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益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在使用格式条款时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益。
此外,还将通过加强行政指导,针对特定行业或者领域,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供社会公众免费阅览、下载和参照使用。明确有关合同违法行为的查处方式和法律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惩戒力度。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加强合同行政监管执法,加大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和推广力度,防范和纠正不公平的合同格式条款,增强合同当事人的守法意识,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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