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将银行卡“借”给别人

躺着就能赚大钱


【资料图】

这样的噱头诱惑到了你没?

天上不会掉馅饼!

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等

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

极有可能为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便利

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1

5月5日,琼海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琼海市嘉积镇万泉河路被人殴打。接警后,城南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成功将违法行为人陈某霖、黄某祥、王某升抓获归案。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民警发现王某升系涉诈“两卡”人员,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经查,2023年春节前夕,王某升将自己名下银行卡出借给一名男子使用,后又将余某泉一张银行卡交给同一男子,非法获利100元。

目前,琼海市公安局依法对给予王某升涉嫌殴打他人、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没收违法所得一百元并处罚款五万一千元的处罚。

2

5月15日,琼海市公安局长坡派出所根据核查线索,依法传唤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人王某林到所接受调查。

经查,2023年2月王某林通过某聊天APP认识一男子后,答应将银行卡出借给该男子赚取利润,并于3月8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与该男子见面,按要求将银行卡交给对方使用,从中非法获利500元,后该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琼海市公安局依法给予王某林行政拘留十五日,没收违法所得五百元并处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3

5月17日,琼海市公安局龙江派出所根据核查线索,依法传唤涉嫌非法买卖电话卡的违法行为人黎某耀(男,31岁)到所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黎某耀在微信的朋友圈看到“500元人民币收购一张手机卡”的信息后,主动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并按要求将自己名下手机卡以500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借给对方使用,后该手机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琼海市公安局依法给予黎某耀行政拘留十五日,没收违法所得五百元并处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4

5月20日,琼海市公安局长坡派出所根据核查线索,依法传唤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人韦某文(男,27岁)到所接受调查。

经查,4月9日,韦某文的一名男性朋友向其表示自己银行卡使用不了,想借用韦某文银行卡使用,因韦某文与该男性朋友平时关系亲密,便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出借给该朋友使用,后该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琼海市公安局依法给予韦某文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5

5月20日,琼海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根据核查线索,依法传唤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人王某(男,20岁)到所接受调查。

经查,王某因为无钱花销,便在某app上与一网友进行电话卡售卖沟通并最终确定交易,并于2022年12月1日将自己名下的电话卡出借给他人使用。2023年2月14日,王某在明知对方会用电话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又把自己名下两张电话卡售卖给对方。王某共售卖3张电话卡,从中获利400元。

目前,琼海市公安局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五日,没收违法所得四百元并处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不论何种情况

在面对不法分子提出

租借、收购手机卡、银行卡等要求时

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

法律不会因为你是受骗者而减轻惩罚

(原标题:反诈进行时丨琼海警方开出5万元“大额反诈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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