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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记者/杨雯珺 剪辑/姚抒廷):近年来,以青少年欺凌为题材的影视作品备受关注。青少年欺凌行为,又被称为“同伴间暴力”,它表现为施暴方对另一方在身体、言语、人际关系等方面造成的伤害。

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统计,在全世界13至15岁的学生中,有一半人表示他们曾在校园内外遭受过同伴暴力。

欺凌行为有多种表现方式,除了造成人身伤害的暴力行为,还有言语欺凌、关系欺凌和网络欺凌等行为,这些“隐性的”欺凌行为不易被发现,还会对青少年的心理造成更长久的伤害。

然而,学校和家长常常将欺凌行为解释为同学之间的争吵、打闹。那么,嬉笑打闹和欺凌行为之间的界限究竟在哪里?学生欺凌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认定标准吗?言语、关系暴力给被欺凌者带来的精神伤害,在法律上如何更好地识别?欺凌行为的旁观者算不算“帮凶”?

为此,央视网《新闻+》栏目记者连线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他表示,嬉笑打闹和欺凌行为有着严格的法律界限,造成心理创伤的被霸凌者可以寻求法律的求助。以下为对话内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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